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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故,不动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如果你父亲是房屋的产权人,其他人强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迁让,其他人如果对登记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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