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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在职工死亡之后,对其近亲属进行的相应赔偿,赔偿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亡职工,取得的条件是职工因工死亡,取得的时间是职工死亡之后。因此,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物质性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应当列入遗产范围进行分割。工伤死亡赔偿金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对其进行分割时,应优先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并综合考虑死者近亲属与死者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以及实际生活能力进行分割。就您所述的情况,能参与分割工亡待遇赔偿的为你哥的两个子女、父母,与前妻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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