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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协议,业主是按约定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及车位管理费,双方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供必要的卫生服务、秩序管理、安全保卫等义务。业主购买了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牌号码标识、地面安装的停车设备均系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安装,业主并未对其做过改变,且业主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对于车辆受损不存在过错。物业公司虽然安装了用于安全防护的摄像头,且摄像头拍摄方向能够进行调整,但事发时并未拍摄到案涉车辆所在位置。物业公司安排的人员巡逻时,亦没有发现肇事人员以及车辆受损情况。因此,应认定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完全的安全保卫义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支付修车费用,合法有据,予以支持。而且,业主 存放于该车位的车辆已被故意损坏过两次,向法院诉讼后都支持了业主的诉请,现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说明物业管理仍旧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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