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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有管辖权。首先,借款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实践当中原告可以去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即被告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地点的法院起诉。其次,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在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时从约定,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实践中,如果出借人未按约定交付借款,则构成违约,借款人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住所地提起诉讼;反之,如果借款人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构成违约,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所在地提起诉讼。如您所述,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阿坝州,但是这个定居的持续时间必须连续住满一年以上才可以,或者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你的住所地(老家南充仪陇县,如果你在成都务工居住连续满一年那么也可以在成都起诉,这个需要开具居住证明)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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