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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朋友想要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退房屋。这种情况双方不能协商处理,可以准备起诉状、对方的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进行立案,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由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调查核实的具体事实,依法判决。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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