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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你所述:“2023年4月干的活到现在公司人员不给,我有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明他欠我钱。” 那么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给你解决问题建议是:一、与公司负责人员采取沟通协商协议解决。二、协议不成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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