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依据上述规定,您帮装修公司干活的尾款及材料费两万元一年多未收到款,若是双方都有沟通的意愿,可以先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若沟通无果,您也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准备起诉状、企业信息、合同、结算凭证等证据材料提交人民法院立案,待法院开庭判决。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