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土地使用权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土地的登记情况来确定,建议协商解决。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欢迎进一步电话咨询18701069559。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三十多年前分家分地,老大一份,老二一份,老三家和两位老人分在一起。
老三和老人的土地由于比较分散不好管理
老人便提出,他们种肥沃大块的土地
零散的一点的老三耕种,作为补偿两位老人的荒地由老三使用
由于是口头约定而且其中一位老人已经去世,老大家便提出把两位老人的荒地重新分配,老二家也赞同此事
在世的老人承认有许诺的事实,但怕以后出现赡养问题,也不反对重新分配
这种情况老三家走司法程序有几成胜算。
老三耕种荒地已超过三十年,是否可以认定为既定事实,是否能得到以后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