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您的描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即,给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所以,员工或者求职者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培训费。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