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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您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出生日期,申请时需要出具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户口簿。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可以提供小学学籍表、产检记录、分娩病例、疫苗本等可以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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