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规定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有两个问题
1、当农村土地使用证上的承包人不在场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亲属是否可以代办理变更农村土地使用证承包人的相关程序
2、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一文中第十一条指出(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的,应当自户口迁移之日起一年内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中户主(土地使用证上的承包人)并未将户口迁出本村时是否执行此条法律规定需要将耕地交回发包方
感谢解答
您好!根据规定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