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性的好意同乘,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然施惠行为。即不收费、也不存在其他利益交换,无偿让他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
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规定, 在搭乘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虽构成侵权,但有别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形,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行为大都酌情减轻20%-30%的责任。
我老公在路边等车,他邻居看见了帮忙载他回去。途中车祸导致鼻骨断裂。想问下这个情况是不是做交通事故成因鉴定。我们是找邻居赔偿吗
无偿性的好意同乘,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然施惠行为。即不收费、也不存在其他利益交换,无偿让他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
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规定, 在搭乘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虽构成侵权,但有别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形,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行为大都酌情减轻20%-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