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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拖欠您工资的,即使您已经离职也可以通过如下讨薪维权途径维权: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报酬争议的,可到实际工作地或单位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调解或裁决。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维权。 4、讨薪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是否符合援助条件,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可指派律师出面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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