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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安排加班,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主张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第二年开始,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辞退你,你可以主张赔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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