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您的这种情况,婚前女方及父母出资,婚后女方单方还贷,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婚前财产。也可通过公证的方式,保证房产归女方所有。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