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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房东在出租房屋时,有义务告知承租人房屋的重大瑕疵或异常情况,这包括可能影响承租人正常居住或健康的问题。由于房东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噪音问题影响了你的正常居住,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3、建议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噪音录音、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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