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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构成违法,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第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单位的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有劳动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第二,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者可以主动收集工作干活的证据,比如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负责人给你出具工资欠条,上班考勤记录,上班照片或者视频,与单位负责人关于拖欠你工资数额的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和你一起干活的工友同事的拖欠你工资的证人证言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立即支付你工资,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支付你工资的,可以依据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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