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在单位请了8小时事假后,单位扣除8小时2倍加班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和具体法条依据:一、加班费与事假的关系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获得的额外报酬,是独立的薪资组成部分。而事假是员工因个人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两者性质不同。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请事假而扣除其应得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只能因为员工缺勤扣除其缺勤期间的正常工资。二、具体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