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上述规定,如购房合同约定了定金,您也支付了定金,您仅是不想买了而无其他合法理由的,对方有权不退还您的定金。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