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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您所述,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找到借钱的朋友协商。向其索要借款,并表示自己对借款的需要,要求其一定期限内予以偿还。也可以寻找与借款人共同的好友,一同向借款人索要,施加压力。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对方财产,可以不采用这一步。建议能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保全。如果要起诉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以下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提供起诉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经开庭审理并胜诉后,若借款人仍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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