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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您所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如果孩子不满两岁,一般都是给母亲抚养,孩子超过两岁的话,由父母对方抚养权问题先协商,协商不下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超过八周岁,可以询问孩子的意愿,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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