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他人在公路上倾倒垃圾造成事故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倾倒垃圾者进行赔偿。而公路管理者存在过错,不能证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尽到了清理、防护、警示义务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建议第一时间报案,留存证据。
在马路上,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有散落的建筑垃圾,导致家属滑倒摔伤。不知道是谁扔的垃圾,投诉到主管部门,没人处理,无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他人在公路上倾倒垃圾造成事故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倾倒垃圾者进行赔偿。而公路管理者存在过错,不能证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尽到了清理、防护、警示义务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建议第一时间报案,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