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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在法律上可不予赔偿,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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