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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若您无经济来源和居住地,难以一次性支付,法院通常会考虑你的实际经济状况,一般不会强制要求超出你能力范围的支付。您可向法院提交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明无力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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