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587条是关于定金罚则的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所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约定了合格证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您在合同上签字视为您已经认可了合同约定的内容,除非格式条款未尽到相应的提醒注意义务,否则您是很难以前述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所以,我们在签订任何文件时,事先一定要认真阅读全部的条款,在确认无误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否则很容易中了合同提供一方的“隐性圈套”。
本人上周末去淄博某4S店购买一辆汽车,汽车价格谈妥后,销售要求我先交定金才能根据定金收据领取购车合同,我犹豫后交了三千元定金,对方拿到合同后,要求对方写上三个月内新车和优惠政策后,我就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但是我签订后离开4S店看合同上写着合格证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我马上和销售电话沟通,他说合格证需要与银行协调才能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我马上到4S店当面沟通,但是他仍然说合格证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拿到,我想要回定金,但是对方不同意,经过反复沟通后对方以合同为由拒绝返还定金,我认为销售在签订合同之前未尽告知义务,无论是合格证与银行沟通还是需要领导争取,都为提前告知我涉及合格证的任何信息。我想以销售未尽告知义务取消合同要回定金,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款支持。
我国民法典第587条是关于定金罚则的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所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约定了合格证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您在合同上签字视为您已经认可了合同约定的内容,除非格式条款未尽到相应的提醒注意义务,否则您是很难以前述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所以,我们在签订任何文件时,事先一定要认真阅读全部的条款,在确认无误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否则很容易中了合同提供一方的“隐性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