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拖欠医药费不给报销的情况,如果您一直在职,那么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不受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包括医药费等)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您的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即使过了很长时间,您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报销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内部审批流程解决问题。如果公司拒绝报销,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邮件往来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内部沟通无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由于报销款纠纷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因此在采取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应采取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