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具体方式可以协商处理。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本人2021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单位未给劳动合同,并且2022年-202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本人已离职,想要回2021年签署的劳动合同,单位不给,说不补签第二年的劳动合同第一年的不给。我现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了,监察大队通知我去单位自己拿,但是我去拿的时候又陷入了“不补签就不给第一年”的圈里。请问1.我还可以提供什么途径主张权利?2.监察大队的职责是否包含帮我要回已签署的劳动合同?3.我能否要求监察大队去单位现场拿回劳动合同,我去监察大队拿?
您好,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具体方式可以协商处理。以上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