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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和装修公司沟通,正常情况下装修公司的工长并没有发工资的义务,工资全部都是由装修公司发的,如果装修公司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拖欠工资,和装修公司协商无效的,职员可以向装修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以向装修公司投诉,工长作为装修公司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开工资的义务,工资是装修公司发的,和装修公司投诉后仍然没有发工资的,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司法实践中,有些装修公司可能是通过工长招劳务工,短期的装修工作都是由劳务工完成的,劳务工和装修公司之间虽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装修公司也有发工资的义务,若装修公司把工资给了工长,工长没有发给劳务工的,装修公司给劳务工付了工资后可以追究工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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