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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建议您可以向实际施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建议您向实际施工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您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3、您有明确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包括工服、工牌、拖欠工资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或者证明欠薪事实的证据材料,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传您的证据材料来维权。4、如果您有包工头出具的“欠条”,包工头的身份信息,您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拖欠您的工资,或者向您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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