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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入帮您向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但您将公司文件拿回家,给公司造成损失,是需要予以赔偿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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