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结婚后女方父母借钱给你们买房,这笔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多个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女方父母借钱买房,并且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父母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与。但如果存在其他证据表明父母出资的部分属于借款性质,那么该借款应当属于双方共同债务。此外,还有两种例外情形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