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你好:
我是一名刑释人员,在监狱呆了10几年,刚释放2年多,本人没有房子住,无工作,父母年迈,务农,我现住父母危房,我要求村书记分配宅基地,村书记始终没有结果,我也打了12345,也信访到济南了,还是没有下文,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您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