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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您接受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单位为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单位可以与您约定服务期,并且如果您违反服务期的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然而,如果培训属于一般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通常被视为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您离职后单位无权主张返还相应的费用。此外,即使存在培训费用的约定,单位也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费用凭证。关于社保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如果您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您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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