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聊天记录、打卡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