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对平台的关注。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您所诉,公司拖欠您的工资六个月未支付,您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如公司是存续状态,您也有权直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拖欠的工资。如公司已经注销,您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工资。
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