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年后离职,劳动者**可以享有相应的赔偿**。
当劳动者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一定程度的伤残时,即使后来选择离职,仍有权获得一系列工伤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赔偿或补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可以按照其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金。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除了基于伤残等级的补助之外,还可能有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用于弥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3. **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根据工作年限,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4. **伤残津贴**:对于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即使他们退出了工作岗位,依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5. **养老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后,工伤职工将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已无法继续工作,也可能有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来确定。建议在离职前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机构,以了解详细的权益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