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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故,你需要审查对方提供的证据三性,通过证据的真实性、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提出质证意见,最后由法院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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