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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为了担保租赁合同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如交付定金的一方即承租人不愿意履行合同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就您所述的情况如果没有约定可退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您违约的情况下定金一般是退还不了的,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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