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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您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记录、与老板沟通工作的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自用工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以及您被拖欠、克扣的薪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您工作期间至少可以获得最低薪资,公司不能随意克扣您的薪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为此您需要准备好工资发放记录、聊天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据此,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保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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